- 基金名稱國聯興鴻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國聯興鴻優選混合A
- 成立日期2022年08月03日
- 基金代碼 A: 014961
- 基金類別(合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托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本基金主要通過精選個股和風險控制,力爭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獲得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是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存托憑證、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允許買賣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公司債券、政府支持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封閉運作期內,本基金股票及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100%(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封閉運作期屆滿轉為開放式運作后,本基金股票及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封閉運作期到期前一個月和后一個月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封閉運作期內,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國債期貨合約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封閉運作期屆滿轉為開放式運作后,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國債期貨合約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如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